为进一步规范专利预审申请行为,适应多元化的专利预审需求,更好地为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提供更优质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过公开征集意见和调查研究,对现行的《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执行。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月4日 长按扫码了解通知及《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详情。 一、什么是快速预审? 快速预审是:是在专利申请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之前,由保护中心预先对申请文件进行的前置审查,使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从而缩短专利申请审查及授权周期,实现专利申请快速授权。 二、快速预审的速度能多快? 1、发明专利授权周期可由原来的2-3年缩短至3-6个月左右;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周期可由6-9个月缩短至1个月左右;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周期可由3-6个月缩短至10个工作日左右。 三、快速预审备案的条件及申请材料 备案主体申请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包括深汕合作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二)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应符合深圳中心的产业领域; (三)备案主体经营范围不得包括知识产权服务相关业务; (四)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五)具备良好的专利工作基础,原则上需要至少一件备案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并已授权的专利,或者备案主体没有授权专利,但是其母公司有良好的研发和专利基础,子公司与母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统一管理且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和专业研发团队;或者备案主体属于市、区政府引进或推荐的重点产业主体;上述情况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六)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备案主体申请材料: (一)专利快速审查确权业务主体备案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原则上应提供至少1名在职研发人员近3个月的在该备案主体的社保缴纳证明;(新增) (四)深圳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编辑汇总:多智汇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