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公司意识到了商标在企业品牌中的重要性,并开始关注商标保护。近年来,关于商标侵权的争议案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本文结合相关法条针对于商标的一些常见疑问作出解答。
一、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一般而言,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经核准成为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可以在商标后标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当然,考虑到商标本身起到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其势必要具有显著性,因而一个标志如果属于下列情形的话,则其无法成为注册商标: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③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注:如果前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还是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一条
二、注册商标有效期是多久?到期了怎么办?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核准之日起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都是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算。如果商标权人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也就是最多在商标到期后再宽限6个月给商标权人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宽限的6个月内还是没能办理相关手续的,那么注册商标将会被注销。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三、商标权人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除了可以自己使用注册商标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具体授权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独占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人自己也不可以再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是排他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将注册商标仅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是与独占许可使用不同的是,在这种许可模式之下,商标权人自己仍然可以使用注册商标;
三是普通使用许可,即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被许可人的人数并无特别限制),且商标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四、实施哪些行为会侵犯商标权
《商标法》规定了七类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这七类行为的大前提都要求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当然,针对销售者而言,如果可以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销售的是侵权产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可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第二款